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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公租房小区内将配建食堂洗衣房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北京晨报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1-3-21 11:31:39

  东方网3月21日消息:租住公租房,今后将成为本市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主要选择。据市住房保障办公室相关负责人介绍,今年公租房将达到公开配租配售保障房数量的60%以上,全市新建、收购公共租赁住房6万套,竣工1万套以上。此外,还要优化住房供应结构,将保障房供应方式从“以售为主”向“租售并举,以租为主”转变。

  国内率先启建公租房

  2009年,本市在全国率先启动了公租房建设。去年10月,在海淀区一次摇号现场,2385套公租房首次亮相。今年3月18日,首批入住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亦城茗苑小区公租房的家庭领到了钥匙。市住建委负责人表示,目前公开配租公租房的对象是“三房”家庭,即取得备案资格的廉租房、经适房和限价房轮候家庭。

  从职能作用来看,公租房将帮助两类人群解决住房困难:一类是暂不符合申请条件、无力购买保障房的人群;另一类是外来务工人员,得益于公租房项目,他们也和北京居民一样,被政府一同纳入住房保障体系。政府将提供政策支持、鼓励产业园区、企业利用自有土地建设公租房,为外来务工人员和引进人才提供居住条件。

  根据《北京市公共租赁住房建设技术导则(试行)》,公租房最大面积不超过60平方米;室内装修一次到位,保障家庭拎包即能入住;更为人性化的是,公租房小区内将配建食堂、洗衣房,让居民舒适生活。

  建设用地优先供应

  为了加快包括公租房在内的保障房用地供应速度,市国土局还特准保障房项目用地采取“串联改并联”审批模式:国土部门将用地审批环节中的土地抵押、权属登记等多道“串联”审批环节升级为同步受理的“并联”审批,促进公租房等保障房项目尽早供地、尽早开工,投资尽早落地。

  除了完成保障性住房优先供地任务外,本市率先探索新的土地“招拍挂”出让方式,额外增加保障性住房的供应量:对房价上涨较快的区域试点采用“限地价,竞公租房面积”的方式——当竞买报价达到合理土地上限价格时,就不再接受更高报价,而转为在此价格基础上通过现场投报配建租赁房、限价房面积的方式确定竞得人。

  此外,在公租房建设项目缴纳土地出让金方面,本市也开始进行土地“年租制”试点,供地方式“由卖改租”,今年的保障房供地方式将更加多元化,特别是公租房项目用地,将采取划拨、协议租赁、“招拍挂”租赁等方式,降低土地成本。

  ■名词解释

  目前,本市住房保障体系中,除了公共租赁房外,还包括经济适用住房、限价商品住房和廉租房。

  经适房:是指政府提供优惠政策,限定建设标准、供应对象和销售价格,向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出售的具有保障性质的政策性住房。供应对象:具有本市城镇户籍满5年,年满18周岁;单身家庭申请人需年满30周岁;申请家庭人均住房面积、家庭收入及资产符合政府规定标准。

  限价房:是指政府采取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出让商品住房用地时,提出限制销售价格、住房套型面积和销售对象等要求,由建设单位通过公开竞争方式取得土地,进行开发建设和定向销售的普通商品住房。供应对象:北京市中等收入住房困难的城镇居民家庭、征地拆迁涉及的农民家庭及市政府规定的其他家庭。

  廉租房:是指政府以租金补贴或实物配租的方式,向符合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且住房困难的家庭提供社会保障性质的住房。申请应以家庭为单位,并符合以下条件:(一)申请人必须具有本市城镇户籍,在本市生活,申请家庭应推举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家庭成员作为申请人。(二)申请家庭人均住房面积、家庭收入、家庭资产符合规定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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