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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析称欧盟征收航空碳排放税可能引贸易战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新华网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1-12-23 16:24:07

  东方网12月22日消息:欧盟最高司法机构欧洲法院21日作出裁定,宣布欧盟将于2012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的征收国际航空碳排放费(即所谓航空“碳税”)政策并未违反相关国际法,从而驳回美国航空运输企业就此提出的诉讼。

  在欧洲法院作出这一裁定的当天,欧盟委员会负责气候事务的委员康妮·赫泽高通过其发言人正式宣布,尽管有包括美国在内的众多国家强烈反对,欧盟征收航空“碳税”的政策将如期实施。

  此间观察家及相关业内人士认为,虽然这一司法裁决可被看成是欧盟对美国航空运输企业取得的一个胜利,但欧盟即将开始征收的航空“碳税”有可能引发大西洋两岸的贸易战。

  欧盟惹众怒

  2008年11月19日,欧盟通过法案决定将国际航空领域纳入欧盟碳排放交易体系并于2012年1月1日起实施,并声称采取此项措施是为了对抗全球气候变暖。

  根据此项法案,从2012年1月1日起,所有在欧盟境内飞行的航空公司的碳排放量都将受限。欧盟单方面规定的航空公司免费排放额度为其原排放量的85%,到2013年这一比例将进一步降至82%。而各公司将为超出部分掏“绿色买路钱”。该法案还规定,对拒不执行此法案的航空公司将实施超出部分按每吨100欧元(约合130美元)进行罚款以及被禁止在欧盟境内飞行的制裁措施。

  以目前国际碳排放交易市场上的价格计算,在欧盟境内飞行的航空公司2012年若还按原排放量,将需额外支付3.8亿欧元(约合5亿美元)。

  似乎是在为航空公司的利益着想,赫泽高建议在欧盟境内飞行的航空公司将每个航程的机票涨价2欧元(约合2.6美元)至14欧元(约合18.2美元),并表示航空公司可自行决定是否将部分或全部“碳税”转嫁到乘客头上,即使全部转嫁也是合法的。

  欧盟这项法案一经宣布便遭到欧盟以外多国航空界的强烈反对。美国航空运输协会及会员美国航空公司、大陆航空公司、美国联合航空公司认为,欧盟征收航空“碳税”具有歧视性,违反了《国际民用航空公约》(即《芝加哥公约》)的多项条款。2009年年底,美国上述四方在英国高等法院起诉了欧盟。

  美国“被驳”

  美国航空运输协会在其诉讼中指出,欧盟航空排放交易体系适用于非欧盟航空公司的做法违反了《国际民用航空公约》第一条的规定,即缔约国承认每一个国家对其领土之上的空域具有完全的和排他的主权。不仅如此,欧盟的单边要求已经干涉了国际民用航空组织根据《国际民用航空公约》第十二条管理公海上空飞行的职权。该协会还认为,欧盟征收航空“碳税”更违反了美国和欧盟签署的空中服务协议中有关税费的规定。

  在美方提起的诉讼进入欧洲法院司法程序后,欧洲法院于今年7月开庭进行辩论。但这场官司从一开始似乎就可以让人预料到最终结果。果然,欧洲法院否决了美方的指控,认定欧盟有权在国际民航组织框架之外采取行动。其12月21日公布的最终裁决书称,欧盟将航空业纳入其碳排放交易体系既不违反相关国际法原则,也不违反“天空开放”协议,就此驳回了美方的诉讼。

  而就在今年11月初,国际民航组织在蒙特利尔总部举行的第194届理事会第二次会议上通过决议,首次明确表示反对欧盟将国际航空业纳入欧盟碳排放交易体系,敦促欧盟及其成员国与国际社会合作处理航空排放问题。

  美国欲报复

  欧洲法院的上述裁决等于为欧盟征收航空“碳税”正式开了绿灯,美国方面当然难以咽下这口恶气。美国运输部在欧洲法院宣布裁决后,立即发表公报指出,无论是在司法层面还是在政治层面,美国都强烈反对欧盟将其政策强加于他国的做法。公报还指出,美国有多种可能采取的反制措施,但并没有对此做详细说明。

  在欧洲法院就美空运四方提起的诉讼作出最终裁定前,美国国务卿希拉里·克林顿16日同时致函赫泽高、欧盟委员会主席巴罗佐、欧洲理事会常任主席范龙佩、欧盟外交和安全政策高级代表阿什顿以及欧盟委员会负责交通事务的委员西姆·卡拉斯,要求欧盟放弃或推迟执行上述措施,否则美方将采取“适当措施”。

  美国国会众议院此前已通过一项法律草案,禁止美国航空运输企业向欧盟缴纳“绿色买路钱”。

  面对美方的强硬态度,欧盟方面并没有让步。赫泽高21日在微博客网站“推特”上写道:“欧盟希望航空公司遵守欧洲的法律,就如同欧盟也遵守美国的法律一样。”她的这一表态立刻得到了不少欧洲议会议员的支持。

  欧洲航空运输业有关人士指出,欧洲法院这一裁决有可能在欧美之间引发一场贸易战。欧洲支线航空公司协会会长迈克·安布罗斯警告说,如果因欧盟征收航空“碳税”引发的紧张形势最终导致一场大西洋两岸的贸易战,其结果只能是两败俱伤。欧洲的航空公司更是忧心忡忡,它们担心可能会成为美国报复措施的受害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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