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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专家学者论证曹操墓真伪 石牌仿制不存技术难度
-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中国社会科学报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0/9/7 15:30:23
盗贼挖掘的盗墓洞。
曹操高陵二号墓外景。
近日,随着新的质疑之声,曹操墓真伪之辩再起波澜。本报深入发掘现场,走访相关专家,对此问题进行深度调查报道。
西高穴村村民“说我们造假是胡扯”
9月2日,本报记者就曹操墓相关问题来到河南省安阳市西高穴村采访。通往西高穴村的小路依然坑坑洼洼、尘土飞扬,不同的是,以往曹操高陵前热热闹闹的村民们已经不见了,取而代之的是大墓前增设了不少公安。不知是麻木于媒体记者每天的骚扰,还是被路边的民警所管制,曹操高陵门口零零散散坐着几位村民。当记者上前搭话时,一位老乡给记者使了个眼色,小声说:“我们不接受记者采访啊,你没见人家村干部在旁边盯着俺们呢。”当记者问起原因时,这位老乡说:“还不是因为有人乱说话,说俺这儿造假,现在倒好,记者不去采访那些考古的、有知识的人,倒天天围着俺们种地的问来问去了。”
记者找来安阳的朋友,家乡话一来二去,与这位在曹操高陵门前卖水的老汉交谈了起来。这位老汉说,他家就在西高穴村,以前经常听说有盗墓的,在国家确认这里是曹操墓之前,村里人根本就不知道这儿有曹操墓,有的人连曹操是谁都不知道,更别说那个叫鲁潜的了。“俺村那个叫徐玉超的,连毛笔字都不会写,有人说他在墓里造假,他怎么会造假呢?”当记者谈到“埋地雷”之说时,这位老汉显得特别气愤,旁边的几位村民也抢过话头说:“胡扯!我们都是老实的农民,根本没人干过这样的事,冤枉死了。”
在记者就曹操墓有关疑点的一再追问下,老汉答道:“曹操墓是被人用炸药炸出来的,当时正过新年,村里人听到轰轰的爆炸声都出来了,这才知道这回事。你别看邯郸、安徽有些人说的巧,没有俺清楚,他们有啥证据说曹操墓在他们那儿?说俺造假,是害俺们。我和徐玉超是街坊,很熟,他是个实在人,那块墓碑就是他从六七米深的土里挖出来的,这么厚的土层连盗墓的都不好挖开,谁愿意费那事挖坑埋假文物啊。再说,那石碑一般人也刻不好啊。还有其他文物,那也都是实实在在挖出来的,都是真的文物,在现场干活的就是俺村村民,俺早就听说过。”老汉边说,边用手指着身边几个村民,“你看,这边有俩,那边有一个,还有站那人旁边叉着腰的妇女,她就一直在大墓里刨土了,天天见她拿着刀子啥的在拨土,那能有假?”
聊的兴起,这位老汉捂着嘴巴,小声对记者说:“曹操墓肯定是在西高穴村,就算现在开发的不是曹操的墓穴,那也是曹操高陵的一部分,别看现在曹操的墓穴小了点,大的还没勘探开发呢,都在民房下面呢,不过应该都是规划进去的。俺们村里每逢下雨天,不管下多大的雨,院里路上都不积水,水都是一个劲地往下渗,从西高穴村的村名就看的出来,为啥祖祖辈辈传下来的村名叫‘西高穴’?还不是因为这个村建在大墓上,历史上就有村庄建在墓穴上的例子,便于有人看护大墓。俺们村的地势都比其他地方高出三四米,这里肯定是个墓葬群,村民们都知道,曹操墓在我们村子里,估计能开发出更大的墓穴呢,说不定啊,就在俺家屋子底下呢。但是谁要说我们造假,那真是胡扯!”
随后,记者在曹操墓里见到了一位正在工作的农民工兄弟,他说他不认识闫沛东,也没听说过有一个叫闫沛东的人来过施工队干过活。文物确实不存在造假,关于闫沛东出示的“村民造假书面证明”,那位农民工兄弟不屑一顾地吐了口吐沫,“他说造假的人姓徐?那就不可能!”
当记者准备结束采访时,一位朋友告诉记者,闫沛东的身份现在还扑朔迷离,他在网上的博客一看就是新建的,有本事咱别搞得这么虚幻、这么神秘。对于他对有关人员的言论,朋友说,安阳方面可以在必要的时候和他打场官司。
9月6日,本报记者连线河北籍学者闫沛东,就曹操墓真伪问题请他发表最新看法。
闫沛东对记者表示了三点意见:首先,中国国家文物局应迅速将河南省安阳县西高穴村二号墓的“出土文物”护送至北京,召集更多专家参与鉴定论证,以确定是否是真正的曹操墓。其次,如果与会专家意见仍不一致,本着严谨治学、实事求是的原则,暂定为“汉魏大墓”为妥,考古述古,必须对历史负责。最后,若认定为“汉魏大墓”,他仍大力支持对该墓进行旅游开发,但假文物绝不能“以假当真”欺诈游客。
唐际根再次全面反驳质疑:“曹操墓仍然是曹操墓”
曹操墓真伪的争议持续已久。数月以来,质疑者各抒己见。有人怀疑整座墓葬都是假的。更多的人则“指控”发掘者利用安阳西高穴村附近一座现成古墓,假造若干“证据”,将其“包装”成了曹操墓。他们列举大量“理由”,对曹操墓“证伪”。
最近我收集和整理了对曹操墓的几乎全部“质疑”或“指控”,从考古学角度看,这些所谓“质疑”要么是妄加猜测,要么是由于相关知识欠缺而造成的误解。虽然许多质疑者的动机是善良的,但质疑本身却毫无根据。
这里我愿意再次全面回答几个“关键质疑”,希望有助于澄清事情真相。
一、为什么说《鲁潜墓志》和“魏武王常所用XX”石牌不是假造的?
对于“挺曹派”来说,如果《鲁潜墓志》和西高穴二号墓中的石牌是假的,则“后果很严重”。因为西高穴二号墓中出土的石牌称墓主人为“魏武王”,而《鲁潜墓志》称西高穴二号墓为“魏武帝陵”,二者相加,证实西高穴二号墓的主人下葬时称“魏武王”,至少在后赵时已被尊为“魏武帝”了。“魏武王”与“魏武帝”一字之差,却使得西高穴二号墓的墓主人与曹操之间产生了“唯一对唯一”的排他性关联。因为中国历史上只有曹操一人先后享有“魏武王”和“魏武帝”称号。这当然要拜曹丕所赐。公元220年曹操死后由“魏王”而进谥“魏武王”,并以此谥号下葬。8个月后,曹丕在洛阳称帝,曹操又被尊为“武皇帝”。此后人们以“太祖”、“武皇帝”或“魏武帝”称之。
尽管“反曹派”质疑不断,但《鲁潜墓志》和“魏武王常所用挌虎大戟”等石牌却不是假的。
《鲁潜墓志》不存在造假的可能性。
《鲁潜墓志》不可能造假,有以下依据。
《鲁潜墓志》的文字结构没有造假:除了质疑者挑出的“武”字和“年”字,我们还不妨将整个《鲁潜墓志》上的文字与“西门豹祠后赵建武六年勒柱刻石”作对比。后者是早年由河北省文物部门收藏的文物。比较后我们将发现,凡是二者“互见”的文字,其结构都是一样的。
《鲁潜墓志》的字体没有造假:熟悉书法史的人都知道,后赵时期正处在“由隶到楷”的过渡时期。官方书写文字,离隶书已有较大距离,而真正的楷书尚未出现。《鲁潜墓志》可以说是标准的过渡时期的书体。如果要造假,则造假者必须掌握极其高妙的书法功底,否则不可能将126个字写得如此符合时代风格。
《鲁潜墓志》中的用词和“表达式”没有造假:墓志中“丁卯朔”、“其年”、“墓入四丈”、“子泰所安”这样的表达法符合时代特征。
《鲁潜墓志》中的人物难以造假:墓志中提到三个人物,鲁潜(字世甫)、解建(字子泰)、魏武帝。鲁潜其人在文献中有零星记载。其中《晋书》中提到此人系 “晋都尉鲁潜叛,以许昌降于勒”。如此看来,鲁潜的确曾是晋的都尉,但后来投降了石勒。墓志中的这个后赵鲁潜“居然”严格地“印证”了文献。
《鲁潜墓志》中的地名难以造假:墓志中提到数个地名或地名表达式。如渤海赵安县、高决桥、陌西、上党等。已有学者就赵安县、高决桥、陌西等进行过讨论,证明所有表达均符合当时的地理和习惯。其中赵安县虽未见于古代地理志,但据学者研究,很可能取“赵国安宁”之意,是后赵属境内的地名。现失载于文献,正好补史之不足。
《鲁潜墓志》中的年号和官名没有造假:墓志中提到的年号为“建武十一年”。建武确为后赵年号。不仅河北省文物部门收藏有“后赵建武六年”的刻石,美国旧金山亚洲艺术馆甚至还收藏有“后赵建武四年”的佛像。官称则有“太仆卿驸马都尉”。关于这一官职的讨论,同样有学者作了深入研究,指出此处“驸马都尉”并非皇帝女婿。鲁潜先为“晋都尉”,后为“驸马都尉”与做女婿无关,实属正常。
由此可知,与文字相关的各个方面均真实无疑。像《鲁潜墓志》这样长达126字、内容丰富且有准确“发现地”(虽然不是原生考古地层中)的文物,不存在造假的可能性。它完全可以当做考古材料参与西高穴二号墓性质的研究。
“魏武王常所用XX”石牌是真品。
“魏武王常所用挌虎大戟”等石牌共8枚。除“大戟”外,还有“大刀”、“短矛”、“长犀盾”。
“魏武王常所用挌虎××”的字体,是汉末八分体。其字体与《张迁碑》、《曹全碑》比较接近。有质疑者说,“魏武王常所用挌虎××”的字体与《鲁潜墓志》字体完全一样,二者是同一造假者所为,实是无稽之谈。“魏武王常所用挌虎××”所有文字的书体,均还留有“圆中见方”的味道,但《鲁潜墓志》的文字,明显向楷书更靠近一步,二者的书写风格有天壤之别。
至于“南阳有造假石牌者,所有西高穴二号墓中的石牌必为假造的石牌”,更是不负责任的“指控”。我更怀疑南阳石牌是“后仿制”或“后造假”。只要将南阳石牌与西高穴二号墓出土石牌认真对比一下即可看出问题。2007年前曹操墓多次被盗,很可能部分石牌流入民间,所谓闫沛东所见的南阳石牌很有可能就是据此仿造的,但这并不能说在西高穴二号墓中考古发掘得到的石牌是假的。
但我所说的“魏武王常所用挌虎大戟”等8枚石牌是真品,并非仅仅根据这些文字本身的结构、书体、词汇以及文字内容。认为这些石牌并非造假,更重要的依据在以下两个方面:
第一,是这些石牌上有明显的历经千年形成并附着于石牌之上的土垢和水垢。
文物埋于地下历经千年之后,其器身或器表会发生各种变化。例如漆木器通常会腐烂,铜或铁会生锈。“魏武王常所用挌虎大戟”是石质的,历经长时间后,其器身或器表变化与玉器相似,一般会在器表形成一层“膜”,局部还会形成“皮垢”,甚至发生明显的颜色变化(玉器称之为“沁”)。这些变化是新的石制品所没有的。即使假造出来,也很容易识别。因为自然生成的“膜”或附着的“垢”都是“深入”到器物体内的,而假造的“膜”、“垢”、“沁”等只停留在器体表面。
如果大家认真观察一下已经公布的“魏武王常所用××”的照片,每一件的表面都有一些明显但非常自然的“膜”、“垢”和“沁”。我曾经仔细观察过每一件石牌的器表变化,确信这些变化均不是“浮在表面”或“粘在表面”的,而是“渗在”或“长在”器体上的。特别是8枚石牌中的“魏武王常所用挌虎大戟”,其后端小孔还拴有一根短铁链,其上锈迹明显,断然不是造假。
第二,也就是最能够证明“魏武王常所用挌虎大戟”等不是假造文物的,是这些文物的考古地层关系。所谓考古地层,不是简单地埋藏在土中的深浅,而是考古发掘中,不同文物所处“文化层位”。考古地层学是从地质学中的“地质地层学”发展出来的。不同时代的物品,都有自己的地层。地层内的文物都是相互关联的。原生地层关系的人为破坏,是完全可以观察出来的。后世的人为地层则几乎可以一望而知。例如西高穴二号墓中盗墓分子所形成的盗洞,以及他们下到墓葬中挖开原生地层形成的现象,考古学通常称之为“盗坑”。西高穴二号墓的考古工作是按程序操作的发掘。8枚石牌中,多枚出自明确的地层关系中。其中一枚还出土于朽烂的漆器之下。这样的考古地层关系,不可能造假。
我自己曾带领考古队发掘过众多古代墓葬。考古发掘古墓的过程是缓慢的,通常不仅有民工,还有技工,有照相人员和绘图人员。西高穴二号墓发掘时间长达年余,参与者众多,纵有造假,我想也早已被“揭露”出来了吧。
二、为什么不对争议最大的石牌做碳十四或热释光?
石牌是否是现代人造假,用碳十四或者热释光测一下年代不就解决了吗?
很早以前倪方六先生就在其博客中提出这样的建议。这样的想法虽然很好,却是典型的想当然,或者“知其然,而不知其所以然”。
碳十四测年法需要碳样,石牌为青石质的,如何能够利用碳十四测年?
热释光测年法则要求被测试的样本曾经受热(例如陶器被烧过),同样的,作为青石材质的石牌显然无法满足这个条件。
说这是“想当然”,是因为即使退一万步讲,即便利用碳十四或热释光可以得到石牌的年代,对于鉴定石牌是否造假也并无帮助。如果造假者选用古代的材料刻上字,碳十四或者热释光岂不也是白做?
三、为什么“魏武王”石牌不可能是“赏赐”的?
有人说魏武王的石牌是赏赐的,这个墓葬正因为有了魏武王的石牌,才不会是魏武王曹操本人的,应是曹操把物品赏赐给了他人,后由他人陪葬入穴。
曹操死前的最高爵位是“魏王”。“魏武王”是死后给的封号。
曹操死后,如何还能把带“魏武王××”的物品赏赐给别人?因此质疑者只能将“赏赐”时间提前到曹操以前。被赏赐者获得物品后,于曹操死后随葬。因为这时曹操已获“魏武王”谥号,故标明是“魏武王常所用”。
这种想法貌似可能,实际却受到严格的条件限制。由于曹操下葬之后仅8个月,曹丕便已称帝。如果曹操果然赏赐给了爱将,这个人必须在8个月之内就死掉,否则,8个月之后,随着曹丕称帝,曹操已不再是“魏武王”,而已追尊为“武皇帝”。故应称“太祖”、“武皇帝”或者“魏武帝”(此时的魏不再是封地,而是曹魏的魏)。
故此可知,“魏武王常所用挌虎大戟”等不可能是曹操的赏赐之物。
四、为什么墓葬中会有“简体字”?
曹操墓中有两枚石牌中写有“机”字。已有网友指出这是简体字。
有人根据这两个简体字,认为曹操墓中的石牌是现代人造假的结果。其实这完全是质疑者的“知识盲点”所致。
许多人想当然地认为,简体字都是新中国成立以后“创造”出来的。这是一个极大的误解。我们现在使用的简体字,绝大部分古代便有。汉代、隋唐、宋元的文物中,不时有“简体字”出土。曾经有位考古界同仁给我看过一片元朝的瓷片,上书“万事和合”四字,其中“万”和“合”两个字均写成了简体字。西高穴二号墓中有“简体字”,正说明这些文物“货真价实”。如果有人要造假,为什么不将“机”字造成繁体字呢?何必要给人“卖个破绽”。
五、为什么西高穴大墓不是魏惠王、夏侯×、曹奂、石虎、冉闵、姚襄、高欢、常林等人的墓?
关键在于墓葬本身有关墓主人的信息需要整理成“证据链”。证据链与文献形成“咬合”关系或“齿轮形对应”。
仅仅局部对应,很可能产生错误结论。
上述诸人物与西高穴二号墓的墓主信息都有某些“对应关系”。其中多人在“帝王一级身份”、“与邺城相关”等方面与墓主对应。但却很难在墓葬年代和死者年龄两方面让人满意。当然,上述没有一组对应关系有“唯一对唯一”的排他性对应关系。例如“最靠谱”的墓主曹奂说,虽然达到了许多条件,但曹奂绝不可能满足:“魏武王+魏武帝”以及“头疾”与“慰项石”这样的排他性关系。
六、关于考古研究中的学理问题
第一,实物证据优于文献证据(考古发掘出来的东西即使暂时不能解释,首先必须承认它)。首先,做考古的材料通常是地下挖出来的,但如果挖出来的时代比较晚时,特别是汉唐以后,会碰到大量的文献材料,如何处理考古与文献材料的关系?这里面有一个学理的问题。
第二,实物证据是相互关联的。单条证据的质疑不等于否定全部证据。刚刚我讲一些证据时,我一条一条地罗列,但相互之间都是有关联的。证据不能割开来看,要有关联,不能单独地看,考古学称之为组合。
第三,文献证据要去伪存真。文献本身要去伪存真,这是考古学界的学理,只有这样才能得到真理。小说《三国演义》不能为据。
第四,正确理解“科学”的含义。
在一些网友看来,只有穿上白大褂做实验才是“科学”。曹操墓必须借助热释光、碳十四、DNA才能解决。否则就“不科学”。
这完全是对“科学”概念有误解。
实验是科学的重要基础。但并非所有科学都必须经过实验。不做实验的数学同样是科学。考古学中的地层学、类型学原本从自然科学中借鉴过来,是健康发展起来的科学。
我们说相信科学,并非只相信“实验”而不相信严格意义的考古分析。
七、对关注曹操墓的公众说几句话
第一,质疑前要做足功课。
第二,要质疑“质疑”。
如果有质疑,不要去跟风,不要轻易相信,要进行反质疑。因为并非所有的质疑都是靠谱的。质疑“质疑”时,一定要鉴别出错误的质疑和不相干的质疑。当年王国维犯过错误,但这与曹操墓真假无关;社会有不良现象,不等于曹操墓是假的;鲁潜“刻石”是否应称“墓志”与曹操墓真假无关。
第三,谨防自我炒作和“道德秀”。
第四,重证据,勿纠缠。
重证据是关键,不要因为某某说错了一句话,就以偏概全,说整个事都是假的。
到目前为止,我所见的反方质疑,全都是不能成立的质疑,没有一条能够成立,所以,曹操墓仍然是曹操墓。
请尊重专业,让研究回归学术,社会回归冷静。
韩国河:两次参与论证会 解析合葬、随葬品世俗化问题
2009年年底,河南安阳县安丰乡西高穴二号墓被认定为曹操高陵,毫无疑问,曹操高陵的发现对于广义历史学的研究提供了一个划时代的文化宝库。然而,曹操墓的认定也带来了不少的质疑和商榷,作为两次参与过“曹操高陵论证会”的考古学者,我在之前的文章《关于河南安阳“曹操高陵”的几个问题》中,重点考证了二号墓的年代、墓主的认定和汉魏薄葬习俗等方面的内容。关于年代,我以为“其相对年代定在东汉晚期至曹魏时期比较合适”,“至于为什么随葬了金银铜铁珠玉之物,主要是合葬及行葬者所致”, 进而认为“汉礼明器甚多,自是皆省矣”。这里想再作一点补充,并从学术探讨的角度对曹操高陵的疑惑给予动态释读。
关于曹操高陵的合葬
曹操高陵的认定证据除了墓葬形制和随葬品器物特征外,最关键的是出土了带有“魏武王”铭文的石牌与发现了后赵时期《鲁潜墓志》,无独有偶,《三国志·魏书》中记载的高陵位置也与之相吻合。因此,一些“质疑者”瞄准了石牌和《鲁潜墓志》,大肆渲染其时代的真实性。大家知道,学术的探讨必须建立在实事求是基础之上,把不诚实的考古资料作为前提,任何探讨都失去了意义。这是超出学术研究范围的议论,相信随着二号墓考古资料的公开发表、科学的历史调查和时间的考验,这些“质疑者”不是问题的问题都会迎刃而解。
从学术的眼光看,目前,考古发现的曹操高陵遇到的最大问题之一是《三国志》中明确记载卞皇后与曹操合葬,卞氏死时70岁或71岁,但是二号墓出土的两具女性尸骨的年龄鉴定最大者与之相差二十余岁,根本无法对应。根据考古钻探,围绕一、二号墓的周围发现了陵园墙,陵园呈方形,面积8934平方米,北、南、东三面均发现有陵园墙,东墙外面还有一条壕沟。西北部分布着陪葬墓。陵园内有两座大墓,二号墓专家已推断为曹操墓,一号墓经过发掘基本上排除了是卞氏墓的可能性(根据观察,我认为是一座未建成的废弃墓)。两汉时期帝陵合葬有三种模式,“同茔不同陵”(两个相近陵园)、“同茔同陵”(一个陵园内两个并穴墓)和“同陵同穴”。据东汉时期的文献记载,大多帝王帝后采取的是同陵同穴合葬,也就是说卞氏很有可能合葬到二号墓中,因为二号墓严重被盗,很多人骨重要的信息消失殆尽(是否还有其他人骨已被盗出成为未知),如果墓葬中发现的两个女性中有卞氏的可能,年龄鉴定的拟合是必须进行的一个环节。卞氏如果不在二号墓中,就要寻找另外的卞后陵园或墓葬。
当然,如果说二号墓存在有卞氏的合葬,二号墓显示的时代信息就是公元220年下葬了曹操,公元230年又合葬了卞氏,那么,二号墓的年代自然就跨越了东汉曹魏两个朝代,里面的随葬品应当可以分成两组,年代上有十年的差别(不过,陶器十年的差别很难判断)。这样,二号墓出土了金器、玛瑙等似乎违背曹操遗令“敛以时服,无藏金玉珍宝”的贵重随葬品就有了合适的解释,即不是曹操本人的随葬品。从目前的考古发掘情况看,二号汉墓墓道的两侧存在两类不同的磬状坑和长(方)坑,一号墓墓道两侧只有长(方)坑,预示出二号墓使用年代的前后不同,这些坑究竟是一次同时使用或者是两次不同时使用,有待于考古发掘的最后判定。
关于随葬品的世俗化倾向
二号墓曹操高陵出土了许多盆盆罐罐,不乏猪圈、水井等生活化的随葬品,随葬器物石牌铭文中,赫然写着“木墨行清(厕所)”、“竹簪”、“竹翣”、“黄蜜金”、“白蜜银”、“亿巳钱”、“樗蒲”等极其世俗化的用品和游戏物类。对于曹操高陵的随葬品,与当时约三种人的意见相关:一是皇帝的赏赐物,二是曹操本人认为要随葬的东西,三是曹氏家室及明器制作者的物品。文献中记载曹操多次得到了汉献帝的赏赐,如“改授金玺,赤绂、远游冠”,这部分随葬品因为曹操本人遗诏“敛以时服,无藏金玉珍宝”的约束可能没有放入墓室。曹操本人“豫自制送终衣服四箧,题识其上”(《晋书·礼志中》)的意见可能和石牌铭文上的“白绮裙”、“丹绡襜襦”、“黄绫袍”等记载相关。至于曹氏家室及明器制作者的意思大概分成两层,一层是表现曹操魏王身份的,一层就是当时社会民众随葬普及化的东西,也就是任何人在来世中都需要的物品。如是,出土的鼎、圭、璧等就代表了曹操的“帝(王)位”特征,而案、几、杯、盘、罐、壶等生活用器则成为一个时代随葬思想在曹操墓中的印记。
值得注意的是,曹操高陵的随葬品埋葬出现了三种形式,一种是实用器埋葬,如铁镜、铁甲、铁剑、铁镞、铁帐架等等,包括石牌铭文所提到的“魏武王常所用挌虎大戟”等等;一种是仿实物制作的明器类,出土的大多属陶器类都属于此;一种是墓中没有真正的实物或明器出土,只是标明了来世中可以使用这些东西,类似于今日农村丧葬中埋放大额存款折的现象,如“竹簪五千”、“亿巳钱五万”、“白缣画卤薄于(或游)观食厨各一具”。可见,“汉礼明器甚多,自是皆省矣”(《晋书·礼志中》)的记载决不是虚言,考古发现曹操高陵的薄葬特点也与文献记载相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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