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军队公寓区与售房区划分原则方法等问题
总后颁发管理规定
本报讯 崔建勤报道:根据中央军委《进一步深化军队住房制度改革方案》,总后勤部1999年11月19日颁发了《军队公寓区与售房区划分管理规定》,并开始实施。
《规定》依据《进一步深化军队住房制度改革方案》,对公寓区和售房区的划区原则和方法、划区条件和范围、划区的组织实施,以及方案编报、办理程序、审批权限和划区后的管理方式等作了24条具体规定。总后在印发这个《规定》时强调,实行划区售房是进一步深化军队房改的基础性工作,目的是为了扩大售房范围,保证广大军队人员有房买,也有利于压缩营房保障规模,加强营区正规化管理。各级在组织实施中,要加强领导,严格按照《规定》的条件和范围,着眼发展,促进改革,合理划分,做到既要保持营区的完整性,又要保证售房的可行性。